部门概况

职能职责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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机关党委是学校党委领导下的基层党组织,是机关的政治核心;是负责机关党的建设,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,为机关各单位工作的顺利推进提供强有力的政治、思想、组织、作风、纪律等保障的党务部门。其主要职能为:

1.深入学习和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,宣传、执行党的路线、方针、政策和学校党委的决议,充分发挥机关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,积极创先争优,团结、组织党内外的干部和群众,努力推进机关各单位各项工作任务的完成。

2.负责组织机关党委理论中心组学习和机关党员干部的政治理论学习,抓好机关党员、干部的思想政治工作。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,加强阵地建设和管理,及时了解、掌握机关干部职工的思想动态。

3.负责机关党委和支部建设工作。制定机关党建工作要点,定期召开机关党委会研究决定机关党建重要工作,定期召开党支部书记工作例会。指导支部开展工作,做好党员的教育管理服务监督和发展工作;组织好机关党内评优及推荐工作,负责机关党员组织关系转接、党费收缴工作。

4.加强机关作风建设,负责机关单位作风建设的组织、协调、检查,督促各单位改进工作作风,完善工作制度和措施,不断提高服务质量、工作效率和管理水平。

5.抓好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工作,加大对各单位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,开展廉洁教育。

6.抓好机关干部队伍建设,协助学校组织部门做好干部的推荐培养工作。

7.结合机关党建工作特点,组织开展党建理论及实践研究工作。

8.加强对机关工会、团委等群团组织的领导,支持他们独立负责地开展工作;做好机关的统一战线工作,充分发挥党外人士参政议政、民主协商、民主监督作用。

9.完成上级部门和学校党委交办的其他工作。